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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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金门岛是厦门湾的岛屿,面积151.65平方公里,人口约10.54万人,金门岛与厦门市距离约10公里,曾是一座前沿军事岛屿。金门岛位于泉州市西南海域,孤悬于厦门岛东海外,扼厦港咽喉,为闽南屏障,东望台湾,西对厦门,明代曾筑城墙于岛上,据说当年郑成功曾起兵于此。金门岛形似一只展翅的蝴蝶,中部狭窄,东西两端宽广,东翼面积大于西翼。全岛东西向约20公里。南北向最长处在东端,约15.5公里。中部狭窄处仅3公里。主峰太武海拔253米, 岛上只有小溪流,源短量小。金门岛面积约132平方公里,东西长而南北窄,最高点太武山(253米)在岛之东部。金门岛多丘陵、湾岸,烈屿在岛之西南隔海峡相望。金门岛矿产有花岗石、瓷土等,人工造林成效彰著,特产金门高粱闻名遐迩。金门岛境内历史最悠久的古迹是邱良功母节孝坊(1812),人口约105434人(2012)。金门(英文:Quemoy)原属福建省泉州管辖,因历史问题,如今由台湾当局实际控制金门,为所谓的“中华民国福建省”省会。位于福建省东南海上,扼厦门咽喉在中国大陆,金门的行政被划为福建省泉州市金门县,但金门岛为台湾控制,台湾也在岛上设立金门县,并把其设为所谓的中华民国福建省政府,故形成了一岛两县的现象。